藥瓶內乾燥劑 開罐後應丟掉

2009122509:20

 

藥瓶內乾燥劑 開罐後應丟掉

 

藥瓶內乾燥劑 開罐後應丟掉 亞東紀念醫院23日召開記者會指出,民眾多半不清楚正 確的用藥常識,例如藥罐中的棉花、乾燥劑應在開罐後 隨即丟棄,而不是與藥錠一同保存。

 

中央社記者陳思潔報導

民眾買瓶裝藥,開瓶後,仍留著棉花、乾燥劑等物,以為這樣做才能維持藥罐乾燥及藥錠品質,藥劑師今天表示,這是錯誤的觀念,開罐後應該將棉花、乾燥劑丟掉。

 

亞東紀念醫院今天召開記者會指出,大部分民眾仍不清楚基本用藥常識,並從舉辦50場用藥教育活動整理出「十大不知道」,期許傳達民眾正確用藥觀念。

藥劑部主任孫淑慧說,棉花及乾燥劑是確保藥物出廠至開封期間的品質,開封後,棉花暴露空氣中易潮溼、乾燥劑也失去作用,若與藥品擺放,才容易造成變質。

孫淑慧說,用藥常識還包含:沒吃完的藥不可直接丟進垃圾桶或沖入馬桶,因為藥物含化學物質,可能會污染水質或土壤,應該交由藥局或醫院回收。

其他還有,藥粉不可泡在牛奶或果汁讓孩童服用、「飯前」藥必須服藥後30分鐘以上才可開始進食、抗生素藥物不可因症狀消除而自行停藥、服用中西藥至少要間隔2小時等。

另外,孫淑慧表示,一般膠囊、錠狀藥物開封後應盡量在3個月至半年內服用完畢,服用藥水應在療程期間服用完畢。民眾用藥問題,可以向藥劑師詢問。